【資訊】哈佛大學敗訴!平權(quán)法案的勝訴給亞裔學生帶來哪些影響?
閱讀: 334 發(fā)表:1年前美東時間6月29日,最高法院就學生公平招生訴哈佛大學校長和院士一案作出裁決,經(jīng)歷9年拉鋸戰(zhàn)的“平權(quán)法案”終于落下帷幕。
美國最高法院針對哈佛大學以及北卡大學招生過程中運用學生種族的政策做出判決,以6比3壓倒性的意見,表示種族不應(yīng)該運用到任何美國大學招生過程中審核學生的材料,進而促進教育公平。
盡管判決已出,但大眾對于該案的討論依舊沸沸揚揚,此結(jié)果是否能對亞裔學生群體帶來的實質(zhì)性好處,暫時還是個未知數(shù)。在今天的文章中,美國頂尖私校升學機構(gòu)麗格教育美本團隊,和大家分享本案件的前因后果,以及當下關(guān)注此事件的各界人士對于勝訴的想法。
案件背景
據(jù)CNN報道,平權(quán)法案的核心為:學生公平錄取組織(Students for Fair Admissions)起訴哈佛大學在招生過程中使用了“非法的種族平衡政策”(unlawful racial balancing)。該政策使得非裔與西班牙裔學生受益,而傷害了亞裔申請者。
哈佛大學否認了這一說法,并表示招生時會根據(jù)每個申請者的情況進行評估,甚至在有些時候會把種族當做一個加分項,因為多元化的背景對學校實現(xiàn)教育目標起到積極的推進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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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sweek報道截圖
最高法院今天發(fā)布了一項重大裁決,稱平權(quán)行動和在公立/私立大學的大學招生中使用種族作為一個參考因素是違憲的。
這兩個案件以哈佛大學和北卡羅來納大學教堂山分校為中心,由愛德華·布魯姆的保守派非營利組織“學生公平錄取組織”提出。
支持平權(quán)行動的人在裁決前表示,減少或完全消除種族作為招生因素的裁決將在整個高等教育界引起連鎖反應(yīng)。
哈佛大學申明截圖
6月29日,最高法院就學生公平招生訴哈佛大學校長和院士一案作出裁決。法院認為,哈佛大學的招生制度不符合《民權(quán)法》第六章所體現(xiàn)的平等保護條款的原則。法院還裁定,學院和大學可以在招生決定中考慮“申請人對種族如何影響他或她的生活的討論,無論是通過歧視、靈感還是其他方式。” 我們一定會遵守法院的判決。
我們今天寫信是為了重申一個基本原則,即深刻和變革性的教學、學習和研究取決于一個由不同背景、觀點和生活經(jīng)歷的人們組成的社區(qū)。這一原則在今天和昨天一樣真實和重要。持久的價值觀也是如此,它們使我們以及每一個偉大的教育機構(gòu)能夠追求教育創(chuàng)造性思想家和大膽領(lǐng)導者、深化人類知識以及促進進步、正義和人類繁榮的崇高使命。
申明翻譯(部分)
勝訴真的能改變亞裔學生
在美本申請的劣勢嘛?
平權(quán)法案的勝訴之后,美國的新聞媒體也有對應(yīng)的相關(guān)分析:
一個方面,有人認為這個是保守黨勝利的信號之一。美國高等教育里面的Black American (黑人群體)以及 Latino (拉丁裔)會隨著這個政策不斷減少,而白人學生和亞洲學生會在高等教育里面取得壓倒性的人數(shù)比例。
另一個方面,也有評論指出,這個政策也是在逼著美國的高等教育做出改革,如何真正招收多元化的學生群體,而不是把一群外貌看起來不一樣,但是經(jīng)歷、思考方式都一致的人招到一個學校。
另外也有評論指出,美國高等法院的這個決定看似是對亞裔學生的支持,實則是亞裔學生作為擋箭牌的一種政治手段。在這個操作下,也有亞裔的評論員擔心,這樣的政策和過程有可能突出亞裔和其他少數(shù)族裔的矛盾,進而激化亞裔進入高等教育的難度 。
當然比較中間的分析,則是普遍把問題的指向高等教育機構(gòu)本身。因為這些機構(gòu)里,尤其亞裔國際學生比較喜歡申請的機構(gòu)基本都是私立學校。該政策的確會造成一定影響影響,但不會說是顛覆性的。所以,雖然結(jié)果對于一部分亞裔學生來說是一個Win,但是對于亞裔國際學生來說其實可能影響不大 。
以上分析來自New York Times 以及 Wall Street Journal
案件影響
目前美國很多高校紛紛表示會在接下來一段時間里面修改自己的招生政策,在遵守最高法院的判決的同時堅守學校的信念,不論后續(xù)的影響如何,平權(quán)法案的勝訴,象征著亞裔學生群體爭取合法權(quán)益和公平性的階段性勝利邁出的一大步,是值得所有華人家庭共同慶祝的喜訊!
麗格教育將會持續(xù)關(guān)注該案進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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麗格顧問詳細解析本案例:哈佛大學敗訴!平權(quán)法案的勝訴給亞裔學生帶來哪些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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